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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候周钦还有点打扮的心思,穿了件黑色的皮夹克、双手装酷地插袋,头发留得长,打了耳洞、扎了银色的耳钉,脑袋往中间偏一点,嘴巴只是微微咧开,那张浓眉大眼、轮廓分明的脸也显出年少轻狂来。
李与晟什么都爱弄得夸张,也就是听了小王说要尊重佛寺的忠告,才把花外套换成了钉珠装饰的牛仔外套,脖子上的金链子粗得要命;他一只手勾着中间小王的肩膀,一只手高高抬起比耶,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,露出一口白牙。
中间的王骏韬个子最矮,穿一件洗得发旧的棕色西装外套,比起黑社会更像继承了爸爸旧衣服的穷大学生;他两手搭在旁边两个人背上,脸上笑得最标准,标准得能上照相馆的招牌,怎么看也还是不像混道上的。
在佛像前祈愿的时候,他默念的是什么?周钦已经想不起来了。多半是暴富发财,身体健康,家人平安,义气长存之类的内容。他估计王骏韬也差不多。李与晟呢?他和家人早断了关系,说万一他死了,得周钦和王骏韬给他扫墓;或者骨灰撒海也行,每年去扫墓毕竟很麻烦的,他也不在乎这个,就,潇洒人生嘛。
周钦翻到照片的背面。
一行小学生一样一笔一划写下去的字:“下辈子还要做兄弟”。
神经病,这谁知道能不能实现?
就像谁知道,地狱是不是真的存在。
但周钦突然有点想再去那个佛寺看看了。如果再次祈愿的话,他要祈愿妈妈身体健康,阿楚找个好工作,有段好姻缘,当然最好还能暴富发财。
还有……如果下辈子这孽缘还没完,他们三个最好也是变成什么路边的小猫小狗,偎在一起就能取暖,还能朝闯入领地的家伙嗷嗷乱叫,那就是他们创造的帮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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