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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峻低头去呆,意外怔住,是一颗白兔糖。
雪白的糖纸上印着小兔子头,十分可爱童趣。
怎么说呢,那只嘴馋的小团子绝对不会舍得把好吃的浪费掉,丢进公认的雌奴垃圾桶里。
更何况,白兔糖是小雄虫最爱的零食,因为不得雄父雌父疼爱,每每得到一颗都要跑到他这儿欢天喜地大半天,然后才与他一点点分着吃。
想起小雄虫大半夜窝在他腿上,紧张兮兮地掰开那拇指大的小糖果,连一点儿掉落的碎碎都要捡回来吃,自己有时含到指甲大的糖碎,有时舔小家伙的手指,有时则贪恋幼虫舌上的甜味和温暖……
孤峻眼神变柔,心里自嘲,真是被锁得太久,愈活愈回去了,怎么会怀疑那只连吃一块糖果都惦记着他的小虫呢?
他用膝盖悄悄把糖果推到墙缝洞里藏好,平心等待深夜来临。
金球果然来了,比起第一次见,球的体型大了三倍,很快雄虫就不能靠滚代替走路了,因为随着虫身长大,头骨至尾椎部分的百足尾会被皮肤包裹进体内,保护器官,只有尾巴部分会继续留在体外生长。
这次金球没有兴奋地一下子撞进他怀里,而是谨慎地停在三米外,像害怕他算白天的帐。
“陶儿少主。”
孤峻有时也惊讶自己的嘶哑声音在对着小雄虫时竟能变得如此温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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