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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律规定的是掠卖人口,杖刑一百,流放三千里。掠卖人口给他人做妻妾,这个也得杖刑一百,但得坐牢三年。若是被掠卖的人本就是奴仆,那么掠卖者减刑一等。
耿淑明坚决认为这种罪责太轻了,应该是主犯一律斩立决,从犯一律绞立决。而且,他支持:买卖同罪!
回复再送回来,朱国祚都不知道该所什么了!这斩立决和绞立决唯一的差别就是死的方式不一样。斩是要掉脑袋的,而绞……能留个全尸!
这就是唯一给的仁慈!
而且,皇上把刑罚只分为禁和杀!其他的都取消了,你现在为了个贩卖人口,要保留一个绞刑?
怎么想的?怎么这么爱特立独行呢!
还有这个买卖同罪,我的天呀!
先压压,这个得私下沟通一下,这个人跟皇上是连襟,处理的时候还是得慎重。
内阁的处理也是合理的,他们把控的是大方向。知道刑部吏部和御史台都跟着动了,督促具体案子的侦办了,那他们就从律法上着手,考虑更长远的事。没毛病!
而刑部也真派人了,连同御史一起,下去督察案子!
吏部给各衙门发了通告,这件事要是办不好,要怎么怎么处置官员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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