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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清峰又拥有沧澜剑派几代以来最有名的一双利眼。
年轻时,他专注力不够,对什么都好奇,学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,除了炼器,制药,御兽等这类正经的本事,旁门左道也多多少少会一点。
他自入帝都,因喜欢萧逊那天真的小性格,与他交好多年,两个人不是亲兄弟,胜似亲兄弟,他自诩大哥,整日同那孩子一起玩。
现在让陆清峰仔细想,他也想不起来自己到底都告诉过萧逊什么。
两个人一个月到有半个月,每天喝醉了酒在月下闲聊,几年过去,他怎么可能记得自己说过多少醉话?
“那小子太聪明,也不是好事。”
萧逊不大爱读书,也不太喜欢习武,为人活泼,天性好奇,却怕苦怕累,在京城也是出了名的文不成武不就。
可他聪明却是一等一。
不说过目不忘,过耳成诵,可记忆足够好,跟他说过的话,他通常都不会忘。
陆清峰心中闪过无数念头,面上却并不显。只越发喜欢出门闲逛。
这般逍遥自在,可是让云神医整日烦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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