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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再cH0U一个男生吧,”我慢吞吞走到讲台上的时候,听到她还在点名,“席眷,你去写。”
我转过头,看到席眷跟着站起来。不巧正好与他对视,他立刻偏过头,但我视力太好,发现他泛红的耳尖。他拿起粉笔的时候,校服外套的大袖子掉到手肘上,露出一截手腕。原来写粉笔字还能这么好看的。
“别看其他同学写的,自己写!”孙老师在后面提醒。
我迷茫地看着眼前的黑板。
“与某人一起做某事,”孙老师还在讲,“b如说什么?b如与某人一起交朋友,一起打乒乓球,对,说得好,一起去公园散步……”
我写了一个“sb”就想下台,但这样的话班里同学肯定要笑,孙老师又要头疼课堂纪律了。于是我写了一个“we”,又写了一个“a”,中间留满了白sE的小点点。我真的不会写。
只是当我转身下台之后,孙老师竟然叫住了准备下台的席眷。
“席眷这个句子写得很好,是什么?在周末,和某人一起去公园散步。非常好,等一下,你先别下去,”她竟然使唤他,“去拿红的粉笔,席眷来帮忙改一下司一可的这个句子。她的句子成分残缺得很厉害啊,某些同学不要笑,你们水平没b她高多少哈。”
于是席眷把我的句子改掉了。他没有动我写的任何一个字母,只给“w”加了两条红sE的延长线。
“现在这个句子是什么?在周三的晚上,和某人一起看电影。非常好啊,看电影,平时在作文里也可以用到。来,这个句子可以抄在书本空白的地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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