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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零五章 盐政:边商,内商,水商 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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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大明盐政采取的是专卖制,而专卖制的核心是开中制,就是商人将粮食等物资运输到朝廷指定的边疆地区,官府开具引目,即证明文书,然后商人就拿着这些引目去支取盐,拿出来贩卖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说,朝廷是以行销食盐的利益,换取商人的力役和实物,作为调剂军储及物资供给的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开中制的运作可以打个比方:

        假如边商常百业这个混蛋给甘肃送了一堆粮食,宋晟给他开了仓钞,常百业拿着这些仓钞去要盐引。

        盐引在哪里?

        在两淮!

        于是常百业就需要坐小毛驴去到两淮的盐运司,找衙署人员核对好来仓钞,算清楚了,一共是一万大引,条-子开好了,去批验所支取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常百业这还没到批验所的大门,沈一元跑过来拦住了常百业,打了个招呼就开始糊弄:“你把你手里的盐引卖给我算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常百业不干。

        沈一元继续劝:“你花几个月才从甘肃跑过来,如果再拉着盐回去,来回路上折腾需要多久了,还不如直接卖掉,也省了一大笔钱不是?再说了,淮盐也到不了你山西去啊,运其他地方你也没渠道,耽误在路上的时间可都是利息,你不心疼吗?说吧,一引要多少,我买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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