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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因为现在球队的人是齐全的,让你破格加入,就会淘汰掉其中一人,不出意料的话,那将是我们的找球手特伦斯·希金斯先生。”
“哟呵。”郑凡看了看队伍里一个正紧张的看着自己的高年级学生,他肯定就是要被自己取代的找球手了,不过郑凡对他兴趣不大,他没必要这么紧张的。
“我还没试试这球怎么玩呢,你就先给我把位置安排好了?这叫什么事。”郑凡看向斯内普。
郑凡其实不太想干找球手,因为对他来说,找球手的工作实在太简单了。
魁地奇是一种巫师之间玩的,类似篮球和橄榄球的游戏,不过玩的方式更复杂一些。
魁地奇球队,每边有七个人,其中三个被称为追球手,追球手就像是正统的橄榄球运动员一样,他们的工作就是抱紧了鬼飞球在球场上飞,互相传递鬼飞球,争取让它通过一个敌方的球门,这样便可以得分。
另外有两个人,是负责击打游走球的,所谓的游走球,就是两个能自主飞行的球,他们喜欢瞄准了场上的球员,把球员们撞下扫帚去,击球手的工作就是把游走球打跑,最好是打到敌方的身上去。
而最后一个,就是找球手。
找球手的工作最简单,也最难——他们要抓住一个乒乓球大小,飞的像闪电一样快的球,那个球叫金色飞贼,一旦金色飞贼被抓住了,比赛就结束了,同时抓住飞贼的球队还能得到一百五十分的奖励。
所以,对郑凡来说,找球手的工作太简单了。
在鹰眼视觉的帮助下,整个球场都在郑凡的眼皮子底下,无论什么东西,都逃不出他的视线,别说一个小小的金色飞贼,就算让他十秒钟之内在球场草地上找到一个石子儿,他都能找到。
听到郑凡的话,斯内普皱皱眉:“你的技术,做找球手是最合适的,而且这个位置可是能决定比赛胜负的,不是正合你的喜好么?”
周围的球员们纷纷露出意外的表情,这如果是平时的斯内普,有人敢质疑他的意见,他早就发怒了,怎么一到郑凡这,斯内普教授的脾气就变得这么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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