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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。万一他当时是故意逃走的呢?我要是直接问他他可能就又躲开了。
手机!得先留一个号码。
沈瑜立马小心翼翼地下车钻进后座,拿起熟睡人手上的手机,用自己的去碰了一下,传输数据错误……接着他又试了几次才成功,幸好那人似乎没被吵醒。一顿操作过后,沈瑜一脑门的冷汗,我在干嘛啊!太卑鄙了,真的太卑鄙了……
沈瑜满心欢喜地收起了手机,嘴上嘟囔着卑鄙,身体却是诚实的。
那天之后沈瑜心里乱如麻,想见他,想问他,想告诉他自己就是那位「写日记」的粉丝。但不能,不能那样冒昧,不能吓走他。
沈瑜动用了一切力量查到了于墨的住址,他马上在附近找了三份工作,便利店、咖啡店和药店。
一定能遇到他的吧!
然而,快一周过去了,于墨的影儿都没见着。沈瑜有些灰心,叼着烟在街头烦闷地瞎晃。突然眼角余光扫到了那个期待已久的身影。
马路对面的他中长发略微凌乱地搭在肩上,浅灰色的卫衣帽子搭在长款烟色毛呢大衣的衣领外面,深灰色格子休闲裤垂在白色的球鞋上,踩着白皑皑的雪地,就像个小精灵。
他真好看,他的头发很软,暖光下泛着柔柔的粉光,恰到好处的长度衬托出他俊秀的下颌线,他脖颈也好看,手指头纤长……等等,他手怎么在流血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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